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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医保新政】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新医保政策解读

文章来源: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

   《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新的居民医保,从2015年1月1日起按照新政策享受医保相关待遇。该办法适用于六区四市区域内全体参保人。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作为青岛市医保定点单位,为来诊的参保人享有的医保优惠政策做以下解析:

  报销比例、起付标准:
 
 
  我院按照200元起付标准,报销比例按照在职职工90%,退休职工97%,一类城乡居民85%,二类城乡居民80%。
 
  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费用举例:
 
  1、我院按照起付标准200元负担,起付线就可以省掉300-600元。
 
  2、职工医保退休前后报销比例相差至少2%的比例;一类城乡居民自负比例个人少负担5%-15%;二类城乡居民自负比例个人少负担10%-25%。
 
  例如二类城乡居民参保人白内障手术总费用5000元,自负部分为:
 
  三级医院800元起付线+2250元(5000*45%)=3050元+其他自负项目产生的费用
 
  新视界眼科200元起付线+1000元(5000*20%)=1200元+其他自负项目产生的费用
 
  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拥有雄厚的专家团队,面对所有类型的患者,都将给出患者的治疗方案,让患者接受更加专业的诊疗。致力让每一位患者都能恢复健康,并对我们的服务感到舒适和满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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